新华社合肥(楼盘)3月2日专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省近日出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新规,提出将科学修编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按照村庄规划集中建设新居。
根据安徽省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县级人民政府要运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修订完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明确乡村体系,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
记者了解到,安徽省要求严格实施规划。农村村民建设住宅要与旧村改造、土地整治相结合,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空闲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建设住宅。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按照村庄规划集中建设新居。在规划近期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不得审批新建、扩建住宅用地。
此外,安徽省还将推行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以及土地整治、自然灾害导致的村庄搬迁等,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建设等方式落实“一户一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