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审查,现将2015年第二批乙级以下延续和升级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予以公告。
请公告的资质单位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3日到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长沙(楼盘)市雨花区城南中路下麻园湾40号)办理领证事宜。办理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和资质原证书正副本。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成欣频 0731-89708316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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