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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个门,领一张证:南京颁出首批不动产登记证

来源:新华网 作者:汪晓霞 2016-01-27 13: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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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买房子,“进一个门,领一张证”

在高淳金地名邸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的赵家威,昨日成为南京(楼盘)首个拥有城镇不动产登记证的业主。

截至目前,我省13个省辖市均至少有1个以上县(市、区)试点颁发不动产证。我省将力争6月底前实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全覆盖”。

当日上午,高淳区房管所贴出《关于高淳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同一时间,在高淳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内,省国土厅副厅长魏红军、南京市副市长华静、高淳区委书记霍慧萍、区长吴勇强先后为4名市民颁发4本首批城镇不动产登记证书。当天,该点共有8本城镇不动产登记证发出。

据了解,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后在房产交易时只领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不再分房产证和土地证,用于抵押的房屋他项权证也会同步换成不动产权利证书。两证合一后,买房办证,只要跑一个中心,便可办到不动产权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也就是说,只要不发生产权转移,都无需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看到,新的“不动产证”比原来的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多了土地使用权面积,还明确标注房屋使用期限。但“不动产证”对于房屋取得价格则采取规避态度。高淳区地籍管理所佘所长表示,房屋取得价格作为重要信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里都有记录,不过一般人都不愿意打印在证书上,如有特殊要求办理登记时可以打印。

在不动产登记证的“附记”中,则体现了前不久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对公用使用土地面积的规定:“本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本栋建筑物所占的土地分摊面积,宗地内的公共使用土地面积已登记注册给全体业主。”高淳区地籍管理所佘所长表示,公共使用土地的登记是注册给全体业主的,都会在附记中写明,不会单独颁发证书。另外如果对不动产登记证上的登记内容有异议,自领证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向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提出,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登记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南京曾被视为省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最困难的地方,因为涉及到多个机构的整合问题。不过在南京市国土局楼下,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已经悬挂在上。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也表示,南京市区的不动产登记正式启动还有一段时间。

去年3月1日,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在徐州(楼盘)颁发。同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目前我省有两个以上县(市、区)试点发证的已有5个省辖市。进展较快的徐州、无锡(楼盘)、苏州(楼盘)、常州(楼盘)4市已经在市区推行“两证合一”。全省共有28个县(市、区)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截至1月初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7346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0235份。

根据我省要求,今年6月底前,将力争全省全面实现颁发不动产证权书。这也意味着,7月之后,包括南京在内的全省13市新办证的老百姓(603883,股吧)将有望“进一个门,领一张证”。 另据悉,省国土部门目前还提出了全业务网上办理、全区域便民服务等“四全服务模式”,老百姓办不动产权证以及其他国土相关事务,只要去市内带有“国土资源”标识的窗口,均可就近办理。

不动产登记的施行,是否会对楼市形成影响?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目前来看仅是登记流程上的变化,对楼市应无太大影响。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亦认为影响有限:“实施不动产登记政策已成趋势,目前已有不少地方先行实施,这主要是推动房地产市场更加透明化,不动产登记管理更加有序。”

坊间此前将不动产登记寄予“反腐”厚望,但专家认为,这一功效仍有待观察,毕竟目前来看,不动产登记只不过是发证形式上有了变化,与不动产登记相配套的住房信息联网工作仍然推进缓慢。(记者 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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