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部公布今年立法工作安排 未提房地产税)
3月20日,财政部条法司公布了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关税法、彩票管理条例(修订)的部内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力争年内修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部门规章。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对房地产税法只字未提。
除此以外,还将积极开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修订以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适时上报国务院;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适时发布实施。
并对政府采购法(修订)、国家金库条例(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财务通则(修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进行立法研究,争取尽早形成立法成果。
值得期待的是今年将力争完成增值税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15年制定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按照计划,到2020年,我国现行的15个由暂行条例规定征收的税种将上升为法律,或相应废止。其中就包括了增值税。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定推进过程中,增值税可以说是最核心、重要和复杂的税种,也是税种法律化中最难的关键点。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的很多问题应当在统一的增值税法律框架下进行讨论。但我国目前增值税的征税依据仍然是1993年底由国务院依据1985年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由于该暂行条例在内容上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并且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现行有关税收的暂行条例都要逐步上升为法律。
另外还值得关注的是,财政部在去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提到“参与关税法草案和房地产税法配套法规起草工作”,但今年的立法工作安排对房地产税法只字未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就表示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在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的草案,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也提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财政部条法司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财政部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增强财政立法的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