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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国:签订协议 62.81亿元收购若干万达文旅项目

来源:蓝鲸财经 2018-10-30 1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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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融创中国:62.81亿元收购若干万达文旅项目)

10月29日,融创中国(HK.01918)发布公告称,融创中国与大连万达集团签订买卖协议,就万达集团若干文旅项目部分进行收购。

融创中国称,此举是为进一步提升本集团已收购的文旅项目的管理运营效率,提升该等项目的盈利能力和资产价值,加快建立本集团在文旅领域的体系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据了解,公告总共分为三个交易事项,总代价约为人民币62.81亿元。

(i)融创房地产同意收购,王健林先生同意出售其持有的成都万达主题文化旅游管理75%股权,并终止原商业安排,代价约为人民币44.94亿元;

(ii)融创房地产同意收购,万达控股同意出售其持有的万达文化旅游创意集团99%股权,万达文化控股同意出售其持有的万达BVI文创1%股权,并终止原商业安排,代价共计人民币15亿元等值的港币;

(iii)万达商管集团同意终止原商业安排,代价约为人民币2.87亿元。上述交易事项完成后,本集团将持有万达文化管理100%股权。

此外,还将终止原商业安排:

(i)原由万达方及其关联方为所有本集团已收购的文旅项目提供的以下服务,交易完成后由本集团全面负责:

A、本集团已收购的文旅项目的所有持有物业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乐园,商业,酒店,影视产业园,游艇会,海洋馆,秀场,酒吧街等业态)的总体规划设计及建设管理等服务;

B、本集团已收购的文旅项目下所有持有物业业态(包括但不限于乐园,商业,酒店,影视产业园,游艇会,海洋馆,秀场,酒吧街等业态)的品牌许可,运营咨询和运营管理等服务;

(ii)上述业务涉及的文旅项目持有物业建设总部及地方人员,万达文旅院人员,万达主题娱乐总部及主题娱乐区域运营管理人员,万达商业区域运营管理人员等,本集团均现状接收;

(iii)上述业务涉及的部分商标,着作权等知识产权归本集团所有,且其余归万达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万达方授权本集团无偿继续使用;

(ⅳ)就目标公司,文旅项目公司名称中正在使用的「万达」商号及乐园和商业等所有持有物业区域正在使用的「万达」字样,本集团有权根据经营安排随时更名;及

(v)上述业务涉及的万达方及其关联方原应收取的品牌许可使用费等,将不再收取。

在29日晚间,万达集团发布公告称,融创出资收购万达原文旅集团和13个文旅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司。万达将动用全部资源,全力支持融创收购但目前尚未开业的万达城项目顺利开业及运营。

万达集团在公告中称,2017年7月,万达与融创签订13个万达城项目收购合同,合同约定,收购后万达城冠名不变,项目仍由万达单方面设计、建设和管理。合同实际执行中发现,该合作模式确有诸多不便,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与投资方一致,对项目发展才更为有利。

经双方友好协商,由融创出资收购万达原文旅集团和13个文旅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司。万达将动用全部资源,全力支持融创收购但目前尚未开业的万达城项目顺利开业及运营。

万达一直看好中国文化旅 游 行业的发展前景,今后万达将继续投资文旅产业,保留文化旅游产业的骨干团队,重组文旅规划院、文旅建设中心和文旅管理公司。

万达今后将本着重资产、轻资产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继续投资正在洽谈的一批万达文化旅游城项目,其中轻资产万达城将选择包括融创在内的多个投资方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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