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某高端住宅疑存“低质量问题” 业内:并非个例)
央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记者李行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位于北京西南二环边的高端住宅华润昆仑域被业主曝出疑似存在实际住宅产品与宣传不符等问题。
据业主们反映,9月30日是购房合同上昆仑域交房的日子,然而,9月8日和9日业主们进场参观时却发现,小区还堆放着不少建筑垃圾、外立面由宣传时的红色手工砖降级为仿砖涂料,大堂和楼梯本应精装修,如今只有白墙、水泥地。此外,从业主提供的图片来看,楼板上还有多处水泥补过的裂缝,有的入户门还出现了明显挤压过的凹陷痕迹。
在华润置地官方网站此前发布的新闻中,北京昆仑域被定位成华润置地三大一线城市的顶级产品之一。为何每平米近十万元的顶级住宅产品会出现疑似“低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9月14日凌晨2点,在华润集团总部门前,华润置地向150位业主致歉,就之前华润昆仑域业主们反映的房屋质量与宣传不符等问题作出回应,并表示会加紧整改。
据记者了解,这并不是业主们第一次抗议,从今年6月他们发现昆仑域项目疑似“偷工减料”至今,已多次与华润置地沟通。最终在距离交房日期还有大约20天的9月8日和9日,华润置地邀请业主们进场参观。业主刘先生称,正是这次参观,让业主们失去了对昆仑域项目的信任。“上个周末,(我们)看到了整个小区,包括房子本身、大堂、入户门、楼梯……你见过哪个豪宅的楼梯是(铺的)水泥?”
记者来到位于北京丰台区西南二环边的华润昆仑域,目前只有施工人员才可进入小区。但从昆仑域旁的高层向下俯瞰,可以看到小区内绿化有限,并散乱堆放着建筑垃圾。
另一位业主孙女士也告诉记者,不少业主是典型的“改善型”“置换型”住户,以她为例,由于昆仑域二期只能全款购房,在卖掉了两套房之后,她花了超过1500万元买下了这套158平米的户型,在等待交房期间,已经租房一年。孙女士称,由于当时昆仑域异常抢手,销售人员表示“签约不等人”,她原有的两套住房都是折价出手,而且“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人脉”和“关系”才能顺利买房。业主刘先生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对昆仑域的描述和楼书中的展示,让业主们甚至不惜搭上了“人情债”和动辄几十万元的“茶水费”。
“顶豪”昆仑域从拿地起就备受关注。根据公开报道,昆仑域项目是招商蛇口、华润置地、九龙仓、平安不动产4家公司于2015年1月摘得的地块,成交楼面价接近4万元/平方米,最终该项目命名为“昆仑域”并由华润置地操盘。同时,配建45300平方米“限竞房”。
2016年7月,华润置地在发布会上这样描述昆仑域:它以绝佳的地理位置和极致的产品缔造了内城高端置业标准,也意味着内城豪宅格局的巨变。
然而,此后北京拿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930”楼市调控之后,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单价8万元成了一个隐形红线,将当年报价过高的豪宅挡在了市场之外。随后,因高报价入市申请屡遭驳回的昆仑域项目,将项目售价由2016年10月的约11万元/平方米,降至2017年8月的9.5万元/平方米,才获得预售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业内人士表示,昆仑域的例子并非个例,在限价的天花板下,开发商的利润空间被压缩,通过减配来实现所谓的“优化配置”成为一种选择,而在限价政策下近两年出问题的项目可能会相对突出,在这类高端住宅中,业主们当年正是看中了限价背景下房子的高性价比和未来的增值空间,但企业的减配手段却让业主们始料未及。
记者尝试联系多位华润置地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其手机均处于关机状态。
如今的房屋呈现的品质,让业主们为它打上了“高价限竞房”的标签,意为花着5倍的单价,却与配套的保障性质的限竞房质量相当。面对业主和 媒 体的质疑,华润昆仑域的销售人员表示,房屋在交付时会有相关机构进行质量方面的认证,同时,目前还没有到最后的交房日期,昆仑域还处在“大工地”状态。
昆仑域项目也通过官方微信号发布声明称,将对各单元入户大堂背景墙风格、石材选型等方面进行调整,更换各户主入户门,进一步优化园林方案,增强园林层次感。同时,9月15日和16日,华润置地相关负责人还与业主们进行了数小时的沟通会。
业主们在沟通会上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一是按照宣传册和楼书上的效果整改;二是退房。而华润置地给出的方案在业主们看来,只是“小修小补”。业主代表刘先生认为,在距离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只剩两周的情况下,即便只是这些“小修小补”也很难实现。“他们没有退房的赔偿,他们说只接受退房,但是不接受赔偿,最多只能按照央行4.35的存款利率进行返还。”
不少业主与华润置地争论的焦点已经来到了究竟是退款,还是退款加赔偿。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认为,这主要取决于华润置地是否构成虚假宣传,以及购房合同的相关要件。虚假宣传是指明知道自己做出的承诺是无法实现的,或者目的就是欺骗。主要还要看当时的宣传册,包括宣传的广告是否能构成合同条款,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曾经提到过,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当视为要约,也就意味着这些应该成为合同的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合同,就属于一种违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要看双方在签订具体的购房合同时,有没有把这些要约邀请或者宣传资料进行了排除。
昆仑域原定的交房日期是否会推迟?华润置地能否与业主就房屋标准达成一致?事件相关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