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公司 - 正文

合肥推住房租赁奖励:个人出租每平12元 企业自筹房10元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18-04-28 15:13: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合肥推住房租赁奖励:个人出租每平12元 企业自筹房10元)

4月27日,合肥市房产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住房租赁专项奖补资金,即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观点地产查阅获悉,根据《管理办法》,住房租赁企业、中介、个人房东出租房子,其住房在租赁监管平台出租备案且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的,可拿政府财政奖励。

其中,出租自筹住房的租赁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0元。

提供住房租赁经纪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出租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元。

而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出租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2元。

值得注意的是,要享受奖补政策,前提是住房出租行为已依法纳税,且以上奖补政策同一套住房不重复享受。

此外,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专项奖补资金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相关记录纳入合肥市信用平台,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