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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骏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正式生效

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根据计划第8.1条,计划第7.2条项下各项重组条件均已获达成,计划项下的境外债务重组生效日期为10月23日。

(原标题:中骏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正式生效)

观点网讯:10月23日,中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根据计划第8.1条,计划第7.2条项下各项重组条件均已获达成,计划项下的境外债务重组生效日期为10月23日。


公告披露,重组涉及全面解除及免除公司、现有附属公司债务人及集团于现有债务项下或与现有债务相关的若干负债,以换取公司向计划债权人分派相关计划代价。


分派安排方面,公司已向计划债权人发行四类新债务工具作为计划代价的一部分:短期票据约1.54亿美元、中期票据约6.03亿美元、长期票据约2.5亿美元、强制可转换债券约7.11亿美元。上述工具预期将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


同时,公司已向选择选项1的相关计划债权人支付前期现金代价约560万美元;向选择或被重新分配至选项2的相关计划债权人配发及发行合计11.51亿股股份。


于重组生效日期,公司已根据重组支持协议条款,向每名合资格收取同意费的合资格同意债权人(不包括受制裁影响的计划债权人)支付适用的同意费。代表所有现有票据的现有全球票据正在进行注销。


计划债权人在记录时间之前、当日或之后就计划申索、附属申索及重组申索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均受计划及解除契约所载的各项安排及妥协所规限。


后续安排方面,计划债权人提交有效文件以收取重组代价的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12日(即重组生效日期后140个曆日,若该日并非营业日则为下一个营业日)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或根据持有期信托契据延长的日期;所有剩余计划代价及剩余同意费将按公司指示转移至持有期受托人指定的现金或证券账户或另行分配予持有期受托人,由其以信托方式为剩余债权人及受阻计划债权人持有;持有期分派日期为202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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