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华营建筑拟2.63亿元向控股股东出售一全资附属股权

华营建筑公告,拟以人民币262,828,158.86元(约303.3百万港元)向控股股东出售目标公司全部股权,较原收购成本溢价约19.5%,预期录得亏损约人民币400万元,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关联交易。

(原标题:华营建筑拟2.63亿元向控股股东出售一全资附属股权)

观点网讯:10月20日,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交易时段后与买方订立购股协议,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代价为人民币2.63亿元(约3.033亿港元)。


买方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02761),于公告日期间接持有华营建筑全部已发行股本约72.23%权益,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士。本次出售的最高百分比率超过75%,构成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代价将于完成后两个月内由买方以现金结付,并可根据股息支付或资本分派调整。完成时买方须交付以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作抵押的股权抵押协议;倘买方未能按期付款,须按年利率3%支付违约利息。


目标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在中国成立,为华营建筑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建设、修复及运营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以及配水厂等环境相关设施。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不再综合入账。


代价主要参考独立估值师按市场法编制的估值报告厘定,目标集团全部股权于2026年6月30日的初步业务估值约3.532亿港元,较公司2023年收购目标公司所支付的原代价人民币2.2亿元高约19.5%。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于8月7日与目标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天台经济47%股权,代价人民币4549万元(约5250万港元),该转让已于公告日期完成。


根据购股协议,完成须待买方完成对目标集团的尽职调查、独立股东批准协议,以及目标公司悉数支付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等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财务方面,目标集团2024年度及2025年度收益分别为1.3947亿港元与约1.556亿港元,除税后溢利分别为1917.3万港元与2566.8万港元。


2026年上半年,目标集团收益9767.1万港元,除税后溢利866.4万港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目标集团股东应占资产净值约人民币3.042亿元。


公司预期录得出售事项亏损约人民币400万元。所得款项净额拟50%约人民币1.27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50%用于建筑工程及一般营运资金。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营建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