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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苑中国两项资产被裁定以物抵债 广州项目作价8.88亿元

鑫苑中国公告,法院裁定其珠海项目资产及广州环球梦项目相关资产以物抵债,分别作价19,820万元和8.88亿元,截至2026年10月15日两项资产未完成权属变更。

(原标题:鑫苑中国两项资产被裁定以物抵债 广州项目作价8.88亿元)

观点网讯:10月19日,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公告,截至2026年10月15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相关执行案件作出执行裁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珠海鑫苑置业名下珠海项目资产,以及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涉及的广州黄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广州环球梦项目相关资产作出以物抵债处理。

珠海项目方面,2026年7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2)粤04执713号之十。相关不动产经司法拍卖未成交,流拍价为人民币19,820万元;法院裁定将S1地块、S2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未完成工程作价人民币19,820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珠海市百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偿相关债务。

广州项目方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相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出具《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4)粤01执789号。广州黄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广州市海珠区琶洲A区AH040233地块及相关地下、地上建筑物,经第一次、第二次司法拍卖均流拍,第二次拍卖流拍价为人民币8.88亿元。

法院裁定将相关建筑物产权作价人民币8.88亿元,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抵债资产不包括裁定明确列明的部分住宅及商铺,抵债金额需扣除相关垫付费用,过户税费按裁定确定的方式处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及最终核算结果为准。

公告显示,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026年8月收到广州环球梦项目、珠海项目相关以物抵债执行裁定,其后采取执行异议、复议等司法救济措施。截至2026年10月15日,上述两项资产未完成资产权属变更手续。

珠海项目方面,公司针对原债权人变更申请执行人事项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广东高院于2026年9月17日出具(2026)粤执复47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查,该复议案件尚未审结。广州项目相关的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尚在审理中。

公告称,公司正在评估上述事项对生产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的具体影响;相关资产权属变更、费用及税费结算、后续会计处理等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减值金额及对净资产、当期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公司最终核算及依法披露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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