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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 新项目申请预售单体建筑须主体结构封顶

深圳10月15日发布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实施意见,8月28日后新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须主体结构封顶,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存量项目按原政策执行。

(原标题:深圳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 新项目申请预售单体建筑须主体结构封顶)

观点网讯:10月15日,深圳发布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当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封顶标准为申请预售的楼栋完成屋面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项目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资金监管。


过渡安排上,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含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申请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变更的,以首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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