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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完善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 最高提取额25万元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0月15日发文:职工家庭凭装修发票及合同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最高不超过25万元;房龄15年(含)以上住房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核定,再次提取须满10年。

(原标题:杭州完善公积金装修提取政策 最高提取额25万元)

观点网讯:10月15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细化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的规则。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最高不超过25万元。

对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15年(含)以上的自住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可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和房屋面积核定提取总额,无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

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装修提取,距上次装修提取应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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