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落地 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30万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0月10日发布通知,新增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及购房契税提取业务,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最高4300元,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

(原标题: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落地 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30万元)

观点网讯:10月1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和购房契税提取业务,并上调贷款额度。

在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方面,在郑州市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职工家庭仅可选择一套住房每自然年度申请提取一次,不得多套提取,年度提取额度不累计、不结转。

物业费、取暖费提取额度按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分档核定。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2400元、取暖费年度提取额度2100元。

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3800元、取暖费年度提取额度3200元;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物业费年度提取额度4300元、取暖费年度提取额度3700元。车位管理费实行统一定额标准,每个家庭年度提取额度1500元。

新增购房契税提取业务方面,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缴纳契税的缴存职工及配偶,自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的缴纳日期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金额。

贷款政策方面,缴存职工家庭在郑州市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