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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现房销售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9月30日,广州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实施意见,明确现房销售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并规定土地出让价款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

(原标题:广州发布商品住房销售新政 现房销售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观点网讯:9月30日,广州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预售管理方面,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现房销售方面,2026年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让土地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广州规定现房销售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

土地缴款方面,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年内缴清;结合具体项目和市场情况,按规定程序决策后,可再延长不超过一年;分期缴纳的,不计利息。

此外,新政支持项目分期分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人防工程报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和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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