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东莞发布购房补贴及首套房认定优化政策 补贴最高不超3万元

东莞市住建局9月29日发布通知,对2026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备案、2027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补贴;首套房商贷按镇街(园区)认定。

(原标题:东莞发布购房补贴及首套房认定优化政策 补贴最高不超3万元)

观点网讯:9月29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并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

购房补贴方面,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三限房”及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人才房、回迁房等非市场化商品房除外)、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并在2027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给予购房合同总价2%、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

首套房认定方面,居民家庭在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时,在拟购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名下无住房的,可按首套住房认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核算住房套数并执行相应的住房信贷政策。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