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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聘任刘艳丽为董事会秘书 获董事会11票赞成通过

龙建股份9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聘任刘艳丽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任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原标题:龙建股份聘任刘艳丽为董事会秘书 获董事会11票赞成通过)

观点网讯:9月29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艳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全体委员认为刘艳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告显示,刘艳丽女士2020年9月至2024年9月任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副总经理;2024年9月至2026年8月任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总经理。

公告称其具备法律合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任职资格方面,刘艳丽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

此外,她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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