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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发展签补充协议 6000万元剩余履约保证金延至10月26日支付

*ST发展公告,与预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剩余6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截止日调整为2026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受原协议15日等待期约束。

(原标题:*ST发展签补充协议 6000万元剩余履约保证金延至10月26日支付)

观点网讯:9月18日,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预重整投资人与公司已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元的支付节奏作出调整。

公告显示,公司于8月7日与天津景行新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青城景行新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乙方应于协议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亿元。

公司已收到的乙方在招募报名阶段及遴选前支付的人民币4000万元方案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尚需支付剩余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00万元。

补充协议约定,剩余6000万元履约保证金支付节奏调整为:乙方应于2026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支付至《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补充协议明确,如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剩余履约保证金,则无需待《重整投资协议》第7.3条约定的15日届满,乙方即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可按照该协议行使相应权利。

补充协议为《重整投资协议》的配套文件,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该协议经各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6份,各方各执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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