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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拟发行21亿元公司债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拥有95%权益的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二〇二六年第四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原标题:越秀地产拟发行21亿元公司债)

观点网讯:9月17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拥有95%权益的间接中国附属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二〇二六年第四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五年期固定票面利率债券,发行人可选择于第三年末调整票面利率,并有赎回及持有人回售安排;品种二为七年期固定票面利率债券,相关调整与选择安排设于第五年末。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两个品种的票面利率将于簿记建档后厘定。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已各获得信贷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的“AAA”信用评级。发行所得款项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及行权赎回公司债券。


发行详情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越秀地产将适时遵照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作出进一步公告。


背景方面,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此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在中国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金总额最高为人民币96亿元的公司债券,并在上交所上市。


此前,发行人已于2025年8月19日完成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2025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于2025年9月12日完成发行15亿元的2025年第二期,于2026年2月10日完成发行7亿元的2026年第一期,于2026年6月10日完成发行19亿元的2026年第二期,并于2026年7月30日完成发行20亿元的2026年第三期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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