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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开展港澳居民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全文)

成功推荐港澳居民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仅限商品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用房),且在2027年1月31日(含)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按每套成交房屋总价分档执行现金奖励:50万元以下奖励5000元,50万元(含)至150万元(不含)奖励1万元,150万元(含)以上奖励1.5万元。

(原标题:惠州开展港澳居民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全文))

观点网讯:9月10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开展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的通知》。


以下为关于开展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的通知全文:


为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部署,进一步激活港澳居民在惠置业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展港澳客源,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奖励标准


活动期限为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可按规定申领奖励,奖励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7年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成功推荐港澳居民在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仅限商品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用房),且在2027年1月31日(含)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按每套成交房屋总价分档执行现金奖励:50万元以下奖励5000元,50万元(含)至150万元(不含)奖励1万元,150万元(含)以上奖励1.5万元。


本次活动奖励资金总额为350万元,资金额度用完即停止受理新申请;如当期受理申请合计奖励资金突破剩余额度的,对该批次申请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兑付奖励,超出额度申请不予兑付。具体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落实活动要求,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项目参与活动的具体规则,做好推荐关系登记、材料收集、资料归档工作。


(二)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活动宣传、业务指导与材料初审,做好政策解读,引导房企规范开展营销,严禁虚假宣传、作出不实承诺奖励。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推荐人、购房人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严禁虚构推荐关系、伪造材料套取奖励资金。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奖励资格,全额追缴已拨付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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