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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拟允许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 家庭每次额度上限15万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公开征求意见,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核定,家庭每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缴存人每间隔10年仅可申请一次。

(原标题:海南拟允许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 家庭每次额度上限15万元)

观点网讯:9月7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家庭名下在海南省内的自住住房。


根据征求意见稿,申请条件为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自购房登记备案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可申请;其中,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名下在海南省范围内一套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计算核定,且家庭提取额度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频次方面,同一缴存人每间隔10年仅可申请一次装修提取;同一套住房10年内只允许办理一次装修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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