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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发展公众持股量19.60% 仍低于上市规则25%水平

丽新发展9月3日披露,公司公众持股量为19.60%,低于上市规则规定的25%最低公众持股比例,公司预期自7月6日起六个月内恢复公众持股量,并将每月刊发公告交代进展。

(原标题:丽新发展公众持股量19.60% 仍低于上市规则25%水平)

观点网讯:9月3日,丽新发展有限公司刊发公众持股量最新情况公告。于公告日期,公司公众持股量为19.60%,仍低于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之25%须由公众人士持有的水平。

公告提述公司此前多份与公众持股量相关的公告,包括2026年1月15日的公告、自2026年2月4日起刊发的多份公告,以及2026年7月6日的公告。

就恢复公众持股量的进展,公司表示将持续研究恢复公众持股量的所有可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的关连人士讨论、出售彼等各自所持的部分股份。公司预期由7月6日公告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恢复公众持股量。

公司表示,将根据上市规则每月刊发公告,直至公众持股量恢复为止,让股东及市场了解恢复公众持股量建议计划的执行进展。

公告同时提醒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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