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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侨集团子公司诉讼一审判决 需赔偿超4400万元

融侨集团披露子公司诉讼进展,中建投信托案一审判决连带清偿,金某某案重一审判决支付工程价款4411.68万元等,另完成工商变更。

(原标题:融侨集团子公司诉讼一审判决 需赔偿超4400万元)

观点网讯:8月25日,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子公司重要诉讼进展及人员变更公告。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担保合同纠纷起诉林宏修及融侨集团子公司厦门融乡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林宏修对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建投信托有权对厦门融乡置业相关资产优先受偿,两被告需赔偿律师代理费31.42万元、财产保全担保费18.53万元,案件受理费344.75万元及财产保全申请费0.5万元,合计345.25万元由两被告负担。

另一诉讼中,金某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舜杰建设及融侨集团子公司蓝城融樱投资发展(永泰)有限公司,福州中院重一审判决舜杰建设支付工程价款4411.68万元及利息、停窝工损失1101.81万元,蓝城融樱在欠付工程价款4317.04万元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54.89万元,由原告负担14.37万元、舜杰建设负担40.52万元;鉴定费用27.83万元,由原告负担7.29万元、舜杰建设负担20.54万元。

此外,融侨集团近日完成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董事钟春金,选举林宏修为董事长,聘任钟春金为总经理,相关变更已于2026年8月19日完成登记。公司提示上述诉讼可能导致资产冻结等风险,目前仍面临财务、市场、流动性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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