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福星股份拟转让天立不动产100%股权 暂定意向价格6.5亿元)
观点网讯:8月12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转让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武汉鼎中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天立不动产(武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4,965万人民币),与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拟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武汉金控拟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天立不动产100%股权,其中惠誉控股持股比例为71.58%,鼎中地产持股比例为28.42%。
根据协议,拟议交易路径为:先由惠誉控股将其持有的天立不动产71.58%股权转让至鼎中地产,再由武汉金控从鼎中地产收购天立不动产100%股权。
截至目前,惠誉控股及鼎中地产已分别将所持天立不动产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协议约定,股权质押解除后1个工作日内,须完成目标公司减资、股权及债权转让、债务清理等事项,随后武汉金控可要求将天立不动产100%股权先行变更登记至其名下。
双方经初步协商,卖方转让天立不动产100%股权的暂定意向价格为6.5亿元,该价款定向支付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专项用于偿还惠誉控股关联公司借款并解除股权质押及在建工程抵押。最终转让价格需以评估及尽职调查结果满足武汉金控内部审批要求为前提,若评估价值小于意向价格,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价格且不高于评估价值。若尽职调查发现问题,卖方须在买方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次股权收购采用现金方式支付,具体付款安排由正式协议约定。若交易终止,目标公司股权应恢复至协议签署前状态,相关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股权回转。协议签署后6个月内,未经武汉金控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与第三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等事宜进行接触。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拟转让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各委员会均认为交易有助于公司剥离重资产项目,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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