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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鼓励保证保险与银行保函“见索即付”

住建部7月24日印发通知,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推动实现“见索即付”,并严格落实过程结算制度,要求足额支付进度款、先行支付无争议价款。

(原标题:住建部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 鼓励保证保险与银行保函“见索即付”)

观点网讯:7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提出防范化解工程款拖欠风险,强化工程款支付行为约束,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推动实现“见索即付”。通知同时要求严格落实过程结算制度,规范结算审核流程和期限,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完善工程价款争议解决机制,提高价款结算效率。

在支付担保形式上,通知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并推动实现“见索即付”。

过程结算制度的严格落实是另一核心要求。建设单位需规范结算审核流程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这有助于减少因结算拖延导致的资金沉淀,缓解施工企业现金流压力。

工程款拖欠是建筑行业长期痛点,此次政策旨在从源头约束支付行为,改善建筑业资金流,缩短结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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