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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政总署收回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71幅私人土地

该署又称,上述71幅私人土地包括位于第32A区及第32D区已撤回的原址换地申请用地,即由恒地及新地合作发展的4个项目中其中两个已撤回原址换地申请。

(原标题:香港地政总署收回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71幅私人土地)

观点网 香港报道:6月26日,香港地政总署最新公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为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张贴第五批收回土地公告,收回71幅私人土地,总占地面积约36.5万方呎。


该署又称,上述71幅私人土地包括位于第32A区及第32D区已撤回的原址换地申请用地,即由恒地及新地合作发展的4个项目中其中两个已撤回原址换地申请,以及余下两宗在第32B区、第32C区的原址换地申请范围内,需由政府收回小量的第三方土地;而相关宪报及收地图则将于明日上载至政府网站。


据了解,上述4个原址换地申请,均是由恒地及新地合作发展,原规划作商业用途,其中已撤回原址换地申请的32A及32D区项目,两项目分别占地约22.6万及12.2万方呎,以商业发展计,原本可建楼面约214.7万及97.6万方呎。


至于发展商将继续原址换地申请的第32B区、第32C区,需由政府收回用地内小量第三方土地,两地分别占地约14.6万及约18.7万方呎,若作商业发展,可建楼面分别约138.7万及149.6万方呎。


该署又称,上述71幅私人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3个月(9月26日)复归政府所有,政府会在土地复归政府后,向相关土地业权人发放特惠土地补偿。另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首四批收回土地公告共涉及约198公顷土地,土地已复归政府。当全面发展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料将提供约66,700个新住宅单位,容纳约18.4万新增人口,并创造约15万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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