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中国建筑兴业与中国海外发展订立两项框架协议

中国建筑兴业与中国海外发展订立新接驳服务及租赁两项框架协议,期限均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接驳服务上限合计1亿港元,租赁上限合计1.1亿港元,均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原标题:中国建筑兴业与中国海外发展订立两项框架协议)

观点网讯:6月23日,中国建筑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与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订立两项框架协议,涉及接驳服务及物业租赁的持续关连交易。


根据公告内容,中国建筑兴业与中国海外发展于6月23日订立新接驳服务框架协议,替代2022年订立的已到期协议。协议期限为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为期3年,中国建筑兴业集团将为中国海外发展集团的暖气管项目提供接驳服务。


该协议设有阶段性交易上限。2026年7月至12月不超过2000万港元,2027年度不超过3000万港元,2028年度不超过3000万港元,2029年1月至6月不超过2000万港元。服务内容主要为暖气管接驳服务,让热电厂能向暖气管项目提供暖气。


同日,双方亦订立中国海外发展租赁框架协议。中国建筑兴业集团可于2026年7月1日至2029年6月30日期间,向中国海外发展集团及其联营公司租赁物业作运营所需办公用途。


租赁协议同样设有阶段性上限。2026年7月至12月不超过3500万港元,2027年度不超过3000万港元,2028年度不超过3000万港元,2029年1月至6月不超过1500万港元。租金定价参考物业位置、面积、市价及过往租赁条款等因素。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海外发展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