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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置地延迟寄发引入南山集团合作开发西安住宅项目通函

招商局置地公告,原定于6月18日或之前寄发的有关合作开发协议通函,因需额外时间落实资料,将延期至7月31日或之前刊发。该通函涉及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视作出售附属公司股权事项。

(原标题:招商局置地延迟寄发引入南山集团合作开发西安住宅项目通函)

观点网讯:6月18日,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涉及顺延寄发有关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视作出售一间附属公司股权的通函事宜。


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司此前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有关订立合作开发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事项。原定一份载有合作开发协议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函、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物业估值报告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连同代表委任表格的通函,将于2026年6月18日或之前刊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并于要求时寄发予股东。


如今,由于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入该通函的资料,该通函预期将于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刊发及于要求时寄发予股东。


过往报道,于4月29日,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茂安投资及西安茂安与深圳海越锦订立合作开发协议,涉及西安浐灞国际港一住宅地块的开发。


根据公告,深圳海越锦将通过注入注册资本的方式,收购项目公司30%股权。项目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4.07亿元,增资完成后将增至约5.82亿元。深圳海越锦需出资约1.74亿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并在增资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深圳市海越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而南山开发为招商局集团30%受控公司。


此次增资完成后,茂安投资及西安茂安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将从100%降至70%。根据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事项,同时因深圳海越锦为招商局集团联系人,亦构成关连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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