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方圆地产:涉合作开发纠纷 一审被判补足保证金及支付费用

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方圆星耀投资有限公司因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收到一审判决,需向原告补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土地损耗费约516万元及公益金20万元。公司称该诉讼将对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原标题:方圆地产:涉合作开发纠纷 一审被判补足保证金及支付费用)

观点网讯:3月19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涉及一宗重大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


根据公告内容,近日,方圆地产收到广州市某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诉公司(被告一)及子公司广州市方圆星耀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判决书,案号为(2025)粤0113民初6807号。


判决要求,两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补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并支付利息;支付拖欠的土地损耗费5,159,730.05元及逾期违约金;支付公益金20万元。法院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方圆地产表示,本次诉讼系因下属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与原告就土地损耗费等存5555555在争议而引发。公司认为,本次诉讼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整体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并表示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