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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房地产基金:2025年总收益为7.781亿港币 物业收入6.01亿港币

阳光房地产基金2025年总收益7.781亿港币,可分派收入3.302亿港币,同比下跌2.1%;每基金单位分派18.2港仙,派发比率96.1%。

(原标题:阳光房地产基金:2025年总收益为7.781亿港币 物业收入6.01亿港币)

观点网讯:3月11日,恒基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2025年度,阳光房地产基金总收益为7.781亿港币,物业收入净额6.01亿港币,分别较2024年日历年下降4.8%及5.3%;可分派收入为3.302亿港币,同比下跌2.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物业组合估值为港币174.03亿元,较十二个月前录得的水平下降3.0%,租用率为90.6%,平均续租率为70%。


其中,大新金融中心租金及停车场收入于相关年度合共为港币1.49亿元,租用率为91%;上水中心购物商场的租金及停车场收入于相关年度合共为港币1.46亿元,租用率为87.5%;新都城一期物业租金及停车场收入于相关年度合共为港币1.24亿元,租用率为87.1%.


董事会通过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9.1港仙,全年合共分派18.2港仙,派发比率达96.1%。按相关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每基金单位港币2.35 元计算,收益率为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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