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龙湖回售“21龙湖02”公司债 登记期11月25日-27日

来源:观点网 2025-11-25 15:25: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告“21龙湖02”债券投资者回售办法,回售登记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7日,兑付日为2026年1月7日。

(原标题:龙湖回售“21龙湖02”公司债 登记期11月25日-27日)

观点网讯:11月25日,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1龙湖02”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明确了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


此次债券回售登记期定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回售价格为面值100元,以一手(10张)为回售单位。投资者每日收市后可撤销申报,逾期未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兑付日为2026年1月7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办理兑付。发行人可按规定转售回售债券,并在转售完成后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关于回售资金兑付办法,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公司将在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将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指定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资金划付给兑付机构。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