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湖集团:委任孙佳慧为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委员)
观点网讯:3月28日,龙湖集团宣布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动。
夏云鹏先生辞去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的委员职务。与此同时,孙佳慧女士被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并加入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投资委员会。
孙佳慧女士,36岁,拥有丰富的法律背景和职业资格。她于2010年6月在中国清华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随后于2011年5月在美国乔治城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孙女士的职业资格包括2013年3月获得的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和2014年3月由中国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职业经历方面,孙女士自2012年1月起,先后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美国高锐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和北京双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律师和法务总监职位。
孙女士的董事服务合约自2025年3月28日起生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她的董事袍金为每年港币400,000元。孙女士并未持有龙湖集团股份权益,且与集团内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无关联,过去三年内也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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