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专题 - 正文

万达地产及其关联公司因未履行12.1亿案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观点网 2024-09-11 09:5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9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方影都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春北方影都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三家公司因未履行12.1亿元的案款,被法院采取了相关措施。

(原标题:万达地产及其关联公司因未履行12.1亿案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观点网讯:9月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方影都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春北方影都影视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三家公司因未履行12.1亿元的案款,被法院采取了相关措施。

根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上述公司在9月10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6月,上述公司被强制执行12.1亿余元。天眼风险信息显示,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存在多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终本案件及股权冻结信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