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佛山拟出台新政 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7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该中心起草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17日。
意见稿提出,职工或配偶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可申请购房首付提取。为防范风险,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先行向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对于提取时限及金额,意见稿明确,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且只能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持不低于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