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光100:董事禁售期内出售乐升控股持有的612.1万股股份)
观点网讯:5月7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董事在禁售期内买卖证券的情况。
公告指出,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执行董事范小冲先生,以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女士被视为于禁售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612.1万股股份被强制出售,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24%,出售原因为融资保证金违约。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3第C.14段的规定,禁售期定义为公司财务业绩公布当日及紧接年度业绩公布日期前60天内。阳光100中国董事会会议已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其他董事认为此次出售事项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