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热点 - 正文

广东韶关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

来源:观点网 2023-09-15 09:3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执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原标题:广东韶关官宣实施“认房不认贷”)

观点网讯:9月14日,广东省韶关市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宣布认房不认贷。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显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执行之日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