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
观点网讯:9月7日消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
其中,该《通知》提出,大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换空间。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等措施,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建设用地的用途变更、收回或者置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鼓励通过依法改善供应条件、规划调整等方式分类施策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依法依规采取无偿收回、协议收回、置换等方式分类处置闲置土地。从2024年起,按县(市)创先、进位、消薄的不同类型,每年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和下降率加权值(各占50%)排名前三的县(市),安排18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行奖励。
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方面。《通知》提出,鼓励各地针对现有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用地手续不完善等历史遗留问题,因地制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允许在符合建设、消防等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鼓励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支持广东省深化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限范围内,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具体操作办法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制定。
此外,《通知》提及,鼓励创新乡村土地利用方式。支持各地根据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要求,针对乡村产业的业态特点,探索点状用地,实现点状布局、点状开发。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乡村民宿。用足用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鼓励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按该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