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
观点网讯:9月7日消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
其中,《通知》明确提出,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同时,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提出多项措施。具体如下:
探索实施“房券”“绿券”制度。支持各地探索实施“房券”制度,在遵循自愿、公平、公开原则的前提下,将被征收房屋等物业按货币补偿金额量化,形成具体凭证核发给被征收人,用以冲抵重新购置物业的费用,并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性奖励,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支持各地探索实施“绿券”制度,对现状建设用地因不适宜复垦为连片农用地,但通过复绿后符合城市绿地发展或具有一定生态价值,验收后按照一定比例兑换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奖励凭证。“房券”“绿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
同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方面。《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按照详细规划深度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鼓励在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一并编制村庄规划,并同时报批。支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符合规定程序前提下,优先审批县(市)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鼓励各地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探索“留白”机制,预留一定比例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以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落实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的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机动指标预留比例由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国家要求另行制定。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1个月后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按该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