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热点 - 正文

太原:购房按最低首付和贷款利率执行 支持换购住房退还个税

来源:观点网 2023-08-23 19:3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太原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原标题:太原:购房按最低首付和贷款利率执行 支持换购住房退还个税)

观点网讯:8月23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已开始实施。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措施提到,在太原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政策下限执行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按揭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太原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企业监管账户内资金达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定的重点监管资金额度后,房地产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出具保函置换重点监管额度内资金,保函置换金额不得超过监管账户中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额度的30%。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