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舟山嵊泗县拟发放育儿津贴 最高可补助2000元/月)
观点网讯:8月11日,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近期在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该县拟对无业、失业、灵活就业的本县户籍女性生育子女为本县户籍的,发放0-3岁居家育儿津贴。其中,一孩家庭每月补助500元,二孩家庭每月补助1000元,三孩家庭每月补助2000元。
嵊泗县发改局介绍,目前该县已根据省、市先后出台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形成了《嵊泗县关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审议稿),并结合《〈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任务分工方案》《浙江省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借鉴上虞区生育支持措施经验的通知》及我县实际对意见征求稿相关内容进行了反复论证修改及完善,进一步加大了生育政策支持,下步将上会后通过实施。
具体包括:发放生育、养育津贴。父母一方为我县户籍的,在政策期内生育子女并落户我县户籍的家庭建议发放生育津贴,生育二孩的发放5万元,生育三孩的发放7万元。对无业、失业、灵活就业的我县户籍女性,生育子女为我县户籍的发放0-3岁居家育儿津贴,一孩家庭每月补助500元,二孩家庭每月补助1000元,三孩家庭每月补助2000元。
延长生育、养育等相关假期。产妇享受一孩产假由 158天延长至188天,二孩产假由188天延长至278天,三孩产假延长至一年,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男方在护理假 15天基础上延长至30天;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的基础上延长至15天;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陪护父母假5天的基础上延长至7天;护理假、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