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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发展 引导消费需求

来源:观点网 2023-07-25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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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通知》,其中提到,支持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企业的优质项目。还提到,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1套、2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原标题:山西晋中出台措施促进房地产发展 引导消费需求)

观点网讯:7月24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期施行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的通知》,措施执行日期延期至2024年5月31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通知》提到,化解企业资金周转风险。支持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企业的优质项目。

为引导消费需求,《通知》给予个人购房契税补贴。在晋中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缴纳的契税,144平方米以下的,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144平方米以上的,由市级财政补贴50%;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及以上的,参照首套房契税补贴标准下调20%执行,由市级财政补贴。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1套、2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

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揭贷款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现行政策下限基础上,执行最优惠利率,贷款业务15日内办结。

为优化市场供应,《通知》还提出支持“商改住”、减轻公租房配建等举措。对已规划未建设的非住宅用房(商业公寓),可依据市场需求,在满足住宅用地规划的条件下,支持企业由商业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或商住混合用地。对市城区(不含太谷区)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不再配建公租房,不再缴纳配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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