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动真格!广州将对这些房东开罚!)
如何破解“城中村电费加价”难题?
租客期待的按目录电价收费,究竟能不能实现?
据“中国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介绍,7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节目,回应了这一热点问题。
据介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开始对消费者的加收电费投诉进行收集分类,对房东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行为要动真格进行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
市场监管部门:动真格进行处罚!
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始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收集分类,对恶性加价、恶意加价、屡次拒绝自查自纠的行为要动真格进行处罚。
此外,对于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价收取电费这一现象已经存在很长时间,很多房东认为加价收取电费是理所当然的,对于目前的新规定肯定有抵触情绪。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宣贯力度,让大家对电价政策了解得更清楚。同时,对恶意收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接下来我们要动真格,要处罚一批,要通过处罚执法来带动监管。”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现场回应。
“我们要求电费不能‘搭车’收费,消费者要明明白白消费,哪些是交给国家的,哪些是交给房东个人的。”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房东个人收得太高了,就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政府要保障市场调节这只手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希望多个政府部门能够合力,在房东、租客之间找到利益平衡点,让整个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今年5月以来,广州市率先“破冰”电费加价问题。
出租屋房东个人加价收取电费是一个老大难问题。广州今年在这方面进行了突破:
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条例第43条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出租屋房东个人加收电费的行为进行处罚。
5月17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提醒告知书,是向全社会公众包括出租屋房东进行宣贯,同时要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到每一个出租屋进行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