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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集团免去郭梓宁董事长、郭梓文副董事长职务

来源:凤凰网 2023-05-11 22: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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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奥园集团免去郭梓宁董事长、郭梓文副董事长职务)

5月11日晚间,奥园集团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公司股东于2023年3月29日做出的《奥园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同意撤销董事会,免去郭梓文、郭梓宁、陈志斌公司董事职务;同意免去郭梓宁董事长、郭梓文副董事长职务。

同时,任命林显团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选举何国平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林显团先生:1979年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于2001年1月加入奥园集团,先后担任集团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国平先生:1976年出生,于2011年1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奥园集团人力行政部副经理、经理等职务。为公司监事。

今年4月21日,奥园集团还对外披露称,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26号)》。

按时披露年度报告是债券发行人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未能按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严重影响债券持有人通过定期报告获取公司重要信息的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九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六条,《上市规则》第1.6条、第3.1.1条、第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以下简称《持续信息披露指引》)第3.1.1条等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梓宁和时任总经理林显团作为发行人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志斌作为直接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4条、第3.1.1条和《持续信息披露指引》第2.7条等相关规定。

对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郭梓宁,时任总经理林显团,时任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志斌予以通报批评。

据此前消息,4月27日,中国奥园公告称,郭梓宁因已届退休之龄辞任执行董事、副主席、行政总裁。

公开资料显示,郭梓宁1961年出生,于1996年参与中国奥园工作,主要负责中国奥园的商业地产投资、发展及经营以及领导中国奥园的党委、工会、企业文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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