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热点 - 正文

深圳坪山2022年第四批更新计划公示 总折除面积约35.8万平

来源:观点网 2022-11-24 07:27: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坪山区公示了今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此批计划共有3个更新项目,总折除面积约35.8万平方米。

(原标题:深圳坪山2022年第四批更新计划公示 总折除面积约35.8万平)

观点网讯:11月24日,观点新媒体获悉,深圳坪山区公示了今年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草案),此批计划共有3个更新项目,总折除面积约35.8万平方米。

其中,鹏驰厂区城市更新单元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大工业区(深圳出口加工区)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8.51万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27万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经营性用地等;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公告之日起。

此外,望牛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望牛岗股份合作公司,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7.04万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3.5万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等;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望牛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在2016年列入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六批计划。2019年专规公布,此前的规划为,更新单元用地面积为9.9万1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6.89万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31万平方米。规划容积为28.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9.13万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7.88万平方米。

另悉,碧岭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碧岭股份合作公司,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0.27万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11.12万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用地等,其中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3.03万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不小于2.82万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公告之日起。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