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建设两笔贷款融资延长36个月 金额为1.255亿港元及447.12万美元)
观点网讯:6月24日,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布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此公布由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8条的规定作出。广州光明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及东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公司附属公司)(借款人)作为借款人各自与一间银行订立了若干贷款文件,以将总金额为约1.255亿港元及447.12万美元的现有贷款融资延长36个月。
根据该等贷款文件,倘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任何时候不是或不再为本公司最大单一股东或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至少40%,则借款人须于十日内预缴贷款文件项下所有尚未偿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