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要闻 - 正文

新力物业新增1则立案,案由系其他执行

来源:乐居财经 2022-02-28 10:28: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力物业新增1则立案,案由系其他执行)

 2月28日,据企查查,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物业”)新增1则立案,案由系其他执行。

该案的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为南昌博维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维堂”),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为新力物业、江西新力尚合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尚合”),立案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案号为(2022)赣0103执保256号。

据乐居财经了解,新力尚合成立于2018年12月4日,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人代表为章璐华。目前,其由新力物业100%持股。

而新力物业成立于2011年8月19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为闭涛。目前,其由江西新力智慧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智慧”)100%持股。新力智慧的大股东为江西星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后者由力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

此外,博维堂成立于2013年6月13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法人代表为余林。目前,其由余林、张伟强、余志峰各持股34%、34%、3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