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地产 - 产业链 - 正文

上交所就南都物业前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出监管要求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11-16 17:10: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交所就南都物业前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出监管要求)

观点地产网讯:11月15日,上交所就南都物业前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提出监管要求。据悉,此次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于2019年10月21日,南都物业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基于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同意南都物业向赛丽地产前期已针对合作项目成立的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财务资助,年利率为7.2%,借款期限自首次借款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交付之日止。

据了解,于2021年9月30日,南都物业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意南都物业终止与赛丽地产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的合作关系,终止向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收回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

而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截至2021年10月13日,南都物业收到杭州丽郡置业有限公司归还借款1.3亿元,剩余借款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偿。彼时,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项目总投资预计约为6亿元,其中项目土地款和启动资金由双方各按50%比例分别向杭州丽郡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剩余经营所需的其他资金以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筹集。

于2020年5月,南都物业与赛丽地产完成向杭州丽郡置业各支付财务资助款2.3亿元,且所有财务资助款均用于项目土地款支付及启动资金,其中土地款4.28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基本完成现场临时用水供电、道路建设等前期准备工作,土方开挖以及外运工作完成约85%,整体基础以及地下室工程完成约35%。

据悉,2021年10月8日南都物业发布公告称,终止与赛丽地产共同投资建设总部办公楼的合作关系,终止向杭州丽郡置业提供财务资助并将收回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根据《项目合作协议书终止协议》约定,赛丽地产、杭州丽郡置业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南都物业清偿上述项目借款并支付相应期间产生的利息,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三方商定于2021年10月15日前归还南都物业1.3亿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都物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