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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房集团再被执行11.7万元,已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来源:乐居财经 2021-07-29 1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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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房集团再被执行11.7万元,已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7月29日,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13起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共计11.6556万元。

据悉,案号分别为(2021)津0113执4284号、(2021)津0113执4282号、(2021)津0113执4283号、(2021)津0113执4288号、(2021)津0113执4285号、(2021)津0113执4289号、(2021)津0113执4293号、(2021)津0113执4294号、(2021)津0113执4295号、(2021)津0113执4291号、(2021)津0113执4290号、(2021)津0113执4286号、(2021)津0113执4292号,执行标的分别为10857元、6519元、10796元、10857元、12576元、6804元、4385元、5927元、3049元、12642元、6926元、12576元、12642元,执行法院均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另悉,天房集团因拖欠赵某某60万元且未履行(2021)津0104民初4126号裁判文书,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1)津0104执4967号。

天房集团前身为1981年由天津市住宅统建办公室改组的“天津市建设开发公司”,是天津市首家国有独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姜义,注册资本20亿元。该公司由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该公司共涉司法案件631起,有失信记录2条未履行,限制高消费记录29条。有被执行人记录87条,被执行总金额550807.42万元;另有有限制高消费记录29条。

乐居财经获悉,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张伟杰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目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经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张伟杰作出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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