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晟集团被湖州中院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金额3.91亿元)
讯:7月23日,据企查查显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金额为3.91亿元,执行法院为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7月1日,福晟集团新添两条冻结信息。
其中,福州华威置业有限公司(福晟集团持股100%)被冻结权益数额为2亿元,冻结期限为从2021-06-30到2024-06-30。
福建联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晟集团持股90%),冻结权益数额为3.6亿元,冻结期限为从2021-06-30到2024-06-30。
7月2日,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再被列为执行人,冻结股权标的企业为福晟钱隆广场(福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冻结权益数额为 545万元,冻结期限从 2021-06-30 到 2024-06-30。
另悉,该公司涉及司法案件282起,有失信记录1条,未履行数量1条;有被执行人记录21条,被执行总金额23.5亿元;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