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华置业今日再增两份判决书 因逾期交房赔偿16044.66元)
6月18日,企查查显示,天津天华置业有限公司新增两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因逾期交房,天华置业被判两起案件共赔偿购房者16044.66元。
两起案件案号分别为(2021)津0113民初4929号(原告方姚某国)、(2021)津0113民初4931号(原告方成某荣、王某臣),案由均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两起案件原告均与天华置业约定2018年5月26日交房,天华置业逾期184天,于2018年11月26日交房。
法院认为,两起案件自合同约定交房之日次日起至办理交房手续之日分别共计184天,扣除因相关行政机关发布环保等停工要求造成的项目停工130天后,被告天华置业应对剩余54天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即支付各原告逾期交房的已付款利息8022.33元,共计16044.66元。
天津天华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冯硕,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等。由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90%,另外10%的股份由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乐居财经查阅到,本周天华置业已新增5份裁判文书,案由均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共计赔偿购房者41718.83元。据企查查提示,天华置业总涉司法案件2789起;被执行人记录100条,被执行总金额87.55万元。有裁判文书记录3432条,案件总金额为1843.64万元,企业作为被告占比97.74%,涉案案由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