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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设四项监管措施

来源:中国网地产 2021-04-02 1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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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三部门:严厉打击“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 设四项监管措施)

中国网地产讯 4月1日,据深圳市场监管官方微信披露,近日为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落实“房住不炒”的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开展“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527家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广告的监测,涵盖7份报纸、23个电视频道、8个广播频率、38家自设网站、19个APP、218个微信公众号、213个移动网页、1个移动新闻门户;市、区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预售楼盘(包括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已获颁《施工许可证》的楼盘)开展联合检查。

深圳市场监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和教育局召开房地产广告规范整改会议,通报深圳市房地产广告存在的问题,敦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公司、互联网平台等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开展自查整改。

市场监管部门对制作、发布涉及“学位房”等虚假违法广告,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移交行业协会进行自律惩戒,并记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纳入信用监管。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披露曝光,营造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舆论氛围和导向。

此外三部门还创设了四项监管措施

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留存报备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将预售商品房广告等宣传资料提交三个部门留存。

建立预售商品房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互通分享信息,形成信息互通共享的良性工作机制。

建立预售商品房广告联合检查制度

市场监管、住建和教育行政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待售商品房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广告宣传的合法合规和风险提示等。

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面、真实地宣传介绍学区情况;应当将目前楼盘所处学区情况、未来可能出现的学区变化风险和查询学区、入学政策的途径,通过合理方式在营业场所和官网公示,以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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